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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来源:     时间:2015年1月14日14:27    浏览数:
湖南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4年,全省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共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3.45万人。

中国湘菌转载报道:湖南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4年,全省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共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3.45万人。全省已有71个县市区成立了以县长或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43个县市区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37个县市区出台了扶持政策,确定培育对象10万人,认定、颁证新型职业农民3157名。全省各地落实新型职业农民项目扶持与奖励经费8284万元,帮助新型职业农民解决生产经营贷款13130万元。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加快推进
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对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作了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省农业委召开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省农业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14年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资金分配、补助标准、监管措施及绩效考评等内容。举办了新型职业农民工程管理培训班,将培训任务落实到县市区。各市州、县市区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整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各项目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或完善了扶持政策,形成了合力推动的良好氛围。
    二、重视宣传发动,营造培育氛围
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经验、模式和典型。省农业委召开了推进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新闻发布会。各市县也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战略来抓,采用会议、媒体、标语、宣传窗、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平江县通过大型会议、新闻媒体、科技活动周、现场观摩等活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进行多角度宣传。
    三、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为深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各地在创新培训模式上,重点抓了四项工作。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培训需求。各市县摸清本地产业发展现状,了解产业发展需求,合理遴选培育对象,合理确定培训内容,增强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培训程序。省农业委举办了管理培训班,部署项目管理工作。各市县通过招投标确定了235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和一批实训基地。选聘1万多名工作责任性强、专业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担任培训教师。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发的培训规范要求,选择了一批内容丰富、通俗易懂、适合本地的适用教材。对每个培训班实行全程监督,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必须符合培训规范要求。培训任务完成后,管理部门对各培训机构分集中培训与跟踪服务两大模块进行量化考核打分,考核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各市县加强了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出台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资金监管。三是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请专家教授到县乡授课。各县市区引进湖南农大、湖南农科院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到县乡授课答疑,让参训学员开阔了行业视野。长沙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领军人才培训,全年先后组织4期320人赴中国农业大学和复旦大学开展培训,并组织到发达省份和台湾考察学习。石门县选送75名柑桔茶叶产业新型职业农民到湖南农大参加为期3个月研修班深造。培训基地和业务部门、涉农企业主动联姻,整合部门和企业的技术优势,为农民提供培训套餐服务。在教学方式上采用多媒体教学和参与式培训。集中授课全部采用多媒体教学,课间播放科技短片,并采取参与式、互动式培训,每节课都安排学员提问和老师答疑环节,增进了学员和专家教授面对面的交流。四是做好训后服务,巩固培训效果。各培训单位按照“专家团队+技术指导员+培育对象”的模式积极组织开展训后跟踪服务,指导农民创业和科学生产,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四、构建培育制度,着力队伍建设
立足本地农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探索制定各个类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流程、认定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认定管理按照“农民自愿、县级为主、省市协调”的原则进行,由各县市区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新型职业农民资质认定条件和标准,对具有一定从业技能和发展能力、产业发展具备一定规模,自愿接受职业农民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的农民,由所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职业农民资格证书。认定的职业农民名单,通过广播、电视、政府部门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出台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各市、县均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了制度保障。结合深化农村改革,常德市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在武陵、安乡等县市区开展了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试点,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展整合、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试点工作,为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在产权、信贷及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进行了大胆探索。石门县政府下发了《石门县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意见》,明确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相关办法。
    六、强化体系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我省把加快构建和完善以农广校等专门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研所、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作为工作重点,明确了宁乡县农广校等10所县级农广校示范校,联系我省优势产业建立了省农广校卫红粮食分校等一批产业分校,明确了一批实训基地。省市县三级农广校积极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尽力多承担培育任务,主动与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强联系,积极组织教材编印,并积极与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合作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效果良好。